全面注册制来了!股民如何交易?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

2023-02-01 18:45 来源:光明健康  阅读量:5003   

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重大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面注册制时代来临后,投资者如何交易?证监会已经明确表示:

第一,IPO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第三,新股上市首日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再融资机制,扩大融券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改革是从主板实际出发,并没有对两个系统进行调整。第一,自IPO第六个交易日起,每日涨跌幅限制维持在10%不变。主要考虑的是,从实践经验来看,主板股票和新股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的波动性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不对投资者的资产和投资经验进行限制。

上交所全面实施注册制中主板交易机制的完善:

一是复制新股发行初期的交易机制,明确主板新股发行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盘中交易价格首次较当日开盘价涨跌幅达到30%或超过60%的,暂停交易10分钟。

其次,复制了连续竞价阶段2%的有效申报价格区间,增加了“十个最小申报价格变化单位”的安排。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距离基准价小于十个最小申报价格变化单位时,取0.1元。

第三,复制两种市价申报方式:我方最优价格申报和交易对手最优价格申报,明确市价申报可以用于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复制市价申报保护涨跌幅限制。

第四,加大对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交易信息的披露,并根据主板股票的特点调整相应的门槛。

深交所全面实施注册制中主板交易机制的完善:

主板复制了部分创业板交易机制。复制新股发行初始交易机制,明确新股发行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幅达到30%及以上、60%的,停牌10分钟;复制连续竞价阶段2%限价申报的笼子机制;复制严重异常波动交易的信息披露机制,根据主板股票的特点设置差异化阈值。

就是同步优化主板和创业板的交易制度。优化存废机制,将超出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临时存储的做法改为直接拒收;优化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笼子机制,在现行2%有效申报价格区间的基础上增加“申报价格十个最小变化单位”的机制安排。当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相应价格范围小于申报价格的十个最小变化单位时,适用0.1元的价格范围;优化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与其他无涨跌幅限制股票临时停牌机制一致。

发行人应符合相关行业的定位:

主板突出“大蓝筹”特色,重点支持商业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科技创新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商业模式稳定、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好、成长性强的企业。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更加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发行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健全,运行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其独立性或明显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最近三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创业板上市,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不利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无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最近两年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创业板上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不存在涉及重大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债务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以及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已经或将要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交易所应当在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准备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依法保荐,并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为六个月。

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招股说明书引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最近一期截止日期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半年终了或者季度终了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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